商家疑走法罅網售電子煙

2018/03/0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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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導青少趕潮流

商家疑走法罅網售電子煙

【本報消息】修訂的《新控煙法》由今年元旦日實施,其中規定本澳禁止銷售電子煙。禁煙範圍亦禁止使用電子煙等,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。惟網上仍流傳本澳可銷售電子煙等錯誤信息,或讓公眾造成誤解。

電子煙近年流行,甚至有明星公開吸食,讓青少年誤會吸食電子煙是潮流象徵,本澳不難發現有人在街上吸食電子煙,世衛亦警告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吸食電子煙有助於戒煙。

當局此前的《新控煙法》定期評估報告亦建議,盡早將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等新型煙草納入法律規管範圍,減少對青少年影響。

本澳《新控煙法》亦將電子煙納入規管範圍,除不准售賣,以及不得進行廣告促銷外,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;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亦由現時六百元調升至一千五百元,其他違法行為罰款金額亦大幅調升。

去年七月,衛生局接海關通報,在內港7A碼頭檢獲共二萬支標籤及包裝不符合新控煙法規定的進口電子煙,已保全性扣押這批貨品,繕立實況筆錄作跟進。

誠然,不法商家似乎將網絡成為逃避規管的灰色地帶,透過微信搜尋發現某代購網站,聲稱提供的電子煙“在本澳各大商場實體店購買,價格經濟實惠,保證正品”,更宣稱“無二手煙害”等。雖然對方聲稱“暫時無貨”,但內容或誤導公眾以為本澳合法銷售電子煙,當局或應跟進了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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